加拿大“2-27新政”:
新政规定,2008年2月27日后递交的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,只有一下三种情况才能被加拿大移民局审理:
1、 有加拿大雇主就业安排;2、在加拿大境内工作或者学习一年以上;3、在新公布的38种职业中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。不符合以上三种条件之一的申请将不被移民局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