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事实为依据,支持性材料最可靠
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日期:2007年12月26日

余同学,高中在读

 

由于该同学的父母在不同企业,办公电话也不同,但却在一个地方办公,由于此情况容易被领事馆认为材料不充分。

 

经过我司顾问林先生多次与该学生父母的深入详谈及了解,该学生成功获签澳洲

 

注:签证官对于签证的评审始终应该是以事实为基础的。我们的工作就是使支持性的材料更加有逻辑和有组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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