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护照原件(有效期在离开新西兰后至少还有三个月有效)
2、 一张近照(规格为大一寸白底或者蓝底彩照)
3、 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
4、 个人存款证明(存折的复印件以及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)
5、 其他经济材料证明:房产,汽车,基金,股票,有价证券等材料复印件
6、 有效的往返机票证明
7、 若非广东,广西,海南省户口居民需提供这些地区的半年以上暂住证复印件
8、 新方公司的邀请函原件(列明被邀请人姓名,赴新目的,赴新时间,费用承担等)
9、 双方公司业务往来的证明(如合同,提货单等)
10、 有关公司状况的文件(如简介,资产负债表,税单等)
11、 需出具单位在职证明原件(列明申请人的职务,入职时间,月薪及准假等信息,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,加盖公章)
12、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(若所在单位为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可不用提供)
13、 个人名片2张
以上资料仅供参考,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签证中心联系。
联系电话:020-38821918 传真号码:020-38821928
备注:
1、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,取决于相关国家领馆签证官的决定,本公司
没有干预权和决定权,若发生拒签情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。
2、“预计工作日”为领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操作时间,若遇特殊原因,
如节假日、领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出现延迟
出签情况。
3、上述各国签证的有效期及停留期均以领馆签发的具体内容为准。
4、因各国领事馆和移民局是各自相对独立的部门,该国入境处有权根据实际
情况拒绝持有有效签证的客人入境。